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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三甲 公立 综合医院

药剂科

药剂科是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部门,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合理用药为核心,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糖皮质激素、麻醉、精神、抗菌药、中成药等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工作,负责日常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用药咨询、临床应用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监测上报等工作。科室注重药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临床药师,努力提高调剂药师专业技术水准,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科室情况
设置:分一、二两部,其中一部设有主任室、临床药学室、静配中心、药库、门诊西药房、门诊中药房、急诊药房、外科药房、内科药房。二部设有门诊药房、急诊药房、病区药房。
  人员:现有职工90人,其中药师74人,护士10人,其他6人
职称:主任药师10人,副主任药师7人,主管药师36人,药师20人,其中获得硕士学位17人,本科学位51人。

  药事管理
  按照医疗机构药学工作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院层面的评估、监督、指导、管理药品质量和药事活动,每月一次对各调剂岗位、有药品存放的临床护士站,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指导,查找质量安全隐患,实施质量改进,防范质量风险,建立合理用药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干预不合理用药问题,持续改进和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每季度编写一期《中心医院药讯》,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信息快递、药物警戒、合理用药、药师园地等,为医护人员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促进合理用药。
药品管理
  药剂科落实《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加强药品遴选、采购,调剂各个环节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药品储存保管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高风险药物管理制度、处方审核制度等,认真执行 “四查十对”,确保所有处方经药师审核后调配发放,减少或杜绝不合理用药及用药错误,提供门诊药学咨询服务及其它药学技术服务,为病人解答用药问题,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临床药学
  药剂科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工作,分别在神经内科、ICU、肾脏内科、消化科等科室配备了专职临床药师,参与日常的诊疗查房、会诊、危重患者救治及病例讨论工作;协助医师进行药物鉴别遴选、药物治疗方案的选择和医嘱审核;以保证患者得到最优的药物治疗,从而达到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的目的;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对用药复杂的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并书写药历;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合理用药宣传;负责每月门诊药品处方和住院病例点评;负责卫生部抗菌药物监测网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卫生部掌握全国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制定各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提供数据支持。

  获奖情况
2011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4、2016两次被评为中国药学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被定为“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2012-2017年, 在“赛诺菲杯”黑龙江省药师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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