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总医院重症医学科前身是外科ICU和内科CCU病房,成立于1990年,2008年5月合并后独立设置重症监护室, 2015年根据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标准重新规划后独立设置为重症医学科,经审定合格,获执业资格,属一级诊疗科目。目前已成为“大渡口区特色医疗专科”,集临床、教学、科研于一体,承担着大渡口及其周边地区危重症救治任务。科室现有医护人员55人,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6人,住院医师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人,获中华医学会重症专科医师资质认证比例达85%。科室拥有不同数量的进口呼吸机、监护仪、床旁血液净化机、纤维支气管镜、床旁血气分析仪、升降温设备、心电图机等设备,且在不断更新换代中。现开放床位24张,年救治急危重症患者800余人次,其中按国际危重症评分标准≥15分占比达70%,治愈好转率为85.87%。
二、主要业务技术
目前开展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要业务技术:(1)血流动力学监测与治疗;(2)机械通气;(3)持续床旁血液净化;(4)镇静镇痛;(5)亚低温控制;(6)营养支持;(7)纤维支气管镜肺灌洗等。各专业技术的综合应用以及多学科的联合诊治模式(MDT)是危重症患者受益的根本!
三、诊治范围(除外儿科重症外):
(一)呼吸心脏骤停、初期心肺复苏术后需进一步行高级生命支持。
(二)各种严重创伤、多发伤、复合伤、重大手术操作及全麻术后、围手术期伴有各种类型器官功能不全。
(三)单个或多个器官功能不全,包括但不限于呼吸衰竭、心功能不全、恶性心律失常、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消化道大出血、急性重症胰腺炎、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凝血功能障碍。
(四)各种重症感染。
(五)各种类型的休克。
(六)严重中毒、中暑、严重内分泌及代谢紊乱、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等。
(七)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重钢总医院重症医学科咨询电话:023-8191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