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保健科,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障孕产妇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承担全市孕产妇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产前筛查等专科建设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全市针对孕产妇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针。做好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及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负责组织全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及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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