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诊断标准
干燥综合症分类诊断标准分为六条:
1、口腔症状,每日感口干,持续三个月以上,成年后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吞咽干性食物需用水帮助,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则符合口腔症状。
2、眼部症状,每日感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三个月以上,有反复沙子进眼或磨砂感觉,每日需人工泪液三次或以上,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则此条为阳性。
3、眼部体征,schimer实验阳性和角膜染色阳性,上述两个检查符合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则符合眼部体征。
4、组织学检查下唇腺病理提示淋巴细胞灶大于一个,则符合干燥综合症组织学阳性。
5、唾液腺受损,唾液流率阳性、腮腺造影阳性或唾液腺放射性核素阳性三条中有一条或一条以上阳性的,则符合唾液腺受损。
6、自身抗体阳性,抗ssa和抗ssb阳性性。
原发性干燥综合症在没有任何潜在疾病的情况下,符合上述四条或四条以上,但必须包含组织学或者自身抗体,则可诊断干燥综合症,或者符合第3、4、5、6条中的任何三条阳性,则可以诊断干燥综合症。
万瑾 副主任医师